退、换机处理规定(如下情况由服务网点协助为用户处理):
1、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或购买凭证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一年)内,修理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消法规定予以退货。
4、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消费者不愿调换其它型号、规格产品的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的按消法规定收取折旧费(0. 5‰/天)。另缺件赔偿金额按相关配件收费标准执行。
下列情况不属保修服务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而损坏产品的。
2、非我公司指定的服务单位所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顾客自行安装或拆卸维修的)。
3、没有保修卡或购机有效证明的。
4、保修卡的产品型号,机身号码与所维修产品上的不相符。
5、保修卡或购机发票经过无效涂改的。
6、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7、由于电源电压不稳定及超出正常电压范围(198V-242V)或电源线路安装不符合国家电器安装要求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8、超过保修期的产品。
9、对于以上情况如用户同意交费,服务网点可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收费应按本收费标准执行。保修期外的产品,我公司服务网点负责区域范围内的有偿上门服务,市内上门服务费省会城市50元/次,地级城市35元/次 ,市区外另收取来回远程费;所更换零部件按公司发布的零部件收费标准执行(见售后服务零配件价格表)。
10、保修期外的产品,所更换的部件三个月内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则实行免费维修或更换该部件。
保修期外维修规定如下:
保修期外产品的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由用户承担,但服务网点在维修前向用户说明,并出示收费标准和提供有效收费票据。
一、服务承诺:
只要您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
1、认真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服务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
2、全国各售后服务中心需开设24小时服务热线,实行48小时(市区内实行24小时)预约上门服务(限服务点处)。
3、哈博总公司开设全国售后服务投诉监督热线:020-32032881、020-32032886、随时接受顾客的咨询和投诉。
4、建立客户档案,实行定期回访。
二、保修期限及保修项目:
保修期界定:
哈博快热式、速热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保修期限及保修项目:
2017年10月1日后安装的机器(包括2017-10-1)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2017年10月1日前安装的机器仍然按照原保修政策整机一年保修,内胆、发热管三年保修)
一.哈博快热式系列:
①哈博快热式电热水器整机保修三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②哈博快热式电热水器系列:内胆、发热管保修六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二.哈博小厨宝系列:
①哈博小厨宝电热水器整机保修三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② 哈博小厨宝电热水器系列:内胆、发热管保修六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三.哈博速热式电热水器系列:
①哈博速热式电热水器整机保修三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②哈博速热式电热水器系列:内胆、发热管保修五年。(安装超过一年的机器上门需向用户收取上门服务费)
四.哈博燃气系列:1. 哈博燃气热水器整机保修二年。
2.哈博燃气壁挂炉整机保修二年。
五.哈博家用热水器用于商业、工业用途:整机保修一年,内胆、发热管保修三年。
六.随机所送附件不在保修范围内,速热系列机型镁棒、铝棒属于易耗品不在保修范围内。
七.保修期外收费更换的配件,更换之日起保修6个月。